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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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地 区: | 恩施市 |
内 容: | 柏枝溪易迁点排污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盛家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拟对柏枝溪易迁点排污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于****年*月**日**时**分在***航空路怡惠苑*单元****室开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 |
1、招标条件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盛家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拟对柏枝溪易迁点排污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于2019年9月10日09时00分在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2单元1204室开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柏枝溪易迁点排污工程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HBXC-ESZB-19024
2.3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2.4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为122980.18元;来源为财政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网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磋商文件获取
5.1、请供应商于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24日09时00分,送达到恩施市航空路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恩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市盛家坝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恩施市盛家坝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