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佘山镇生活垃圾房改造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佘山镇生活垃圾房改造项目第一批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29-28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松采管(2019)798号)
3、预算编号:15-19-5388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佘山镇19个居住小区和11个公共区域30座垃圾房为第一批垃圾箱房的改造;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9.2346万元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84000.00元(国库资金:198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响应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0 16:00:00至2019-09-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套至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2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
2、磋商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7号楼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可以自行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能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和使用CA证书),磋商响应文件3份(纸质文件1正2副)并密封(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注: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602 |
邮编: |
201613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