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三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3)投标人须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三期)设计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910-12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602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遵循“控源为本,截污优先”、“建管并重、强化维护”的基本原则,需对普陀区曹杨新村、甘泉新村、宜川新村街道及长征镇、桃浦镇共27个小区进行雨污水混接截流改造工程的建设,最高投标限价118.6253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27900.00元(国库资金:1527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0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8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3)“信用中国”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4)2018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投标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0 15:00:00至2019-09-18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上传资料的原件于2019-09 -10 至2019-09-18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材料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5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2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磋商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投标文件、无疑问函出席开标仪式,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09-19 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21-52752721-200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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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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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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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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