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和《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2019—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威府办函〔2017〕73号)规定,对照《威远县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产业发展品种、数量及规格,经上级部门同意,新场镇人民政府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年检合格;
(二)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售后服务。
二、实施内容
序号 |
品种 |
种类 |
单位 |
预计采购量 |
标准 |
最高控制价 |
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鸡 |
土鸡 |
只 |
1452 |
1公斤以上/只 |
36元每只 |
体格健壮,无《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疫病,检疫证齐全。 |
费用含采购费、运费 |
2 |
鸭 |
麻鸭 |
只 |
125 |
0.25公斤以上/只 |
12元每只 |
3 |
兔 |
家兔 |
只 |
64 |
0.5公斤以上/只 |
24元每只 |
资金构成:县级补助为土鸡20元/只,麻鸭5元/只,家兔10元/只,不足部分由政府解决。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6:00时。报名地点:新场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并交报名费200元(不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各项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一)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注:供应商如果更换成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供货单位选择办法及供货要求
(一)选择办法:公开优选供应商,并签定畜禽种苗供应合同 。
(二)供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货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畜禽苗种(并提供产品所需的防疫、检疫相关证书),负责发放给相应的贫困户,畜禽验收前成活率应达100%。
威远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