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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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09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工业园洋城大道、赵庄路、花园路、槽坊路*政道路工程,已由**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对**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道路工程一标段(交通信号设施)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工业园洋城大道、赵庄路、花园路、槽坊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开经{2014}2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道路工程一标段(交通信号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道路工程一标段(交通信号设施)
2.2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
2.3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洋城大道路段(裴太璐-丰岗路)、赵庄路路段(裴太璐-丰岗路)、花园路路段(赵庄路-白雅路)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反向卡口系统安装等。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洋城大道路段(裴太璐-丰岗路)、赵庄路路段(裴太璐-丰岗路)、花园路路段(赵庄路-白雅路)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反向卡口系统安装等,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施工类信用总分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 80 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9单位负责人***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须取得拟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商(电子警察摄像机、信号灯)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委托书。
3.12投标人自2016年8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内容需含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上传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5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须知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9月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