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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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3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的委托,现对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和长**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审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人:长江水上交通监测 |
关键词: | 平台 路 |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的委托,现对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和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审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2、项目名称: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和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审计机构
3、项目编号:HBHD-CJHY-2019005
4、采购预算:29.92万元(其中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预算:3.37万元;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预算:14.25万元;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预算12.3万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及各分项预算金额的,其该项目投标为无效投标。
5、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和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及决算审计。
6、工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长航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设备购置工程、长江航运数据中心工程和长江干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决算审计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咨询机构或高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 9 月 11 日起至2019年 9 月 1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时~11:30时、下午14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送达地点:长江航务管理局档案中心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
2、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长江航务管理局档案中心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
2、时间:2019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信息发布媒体
长航局政府网站(https://cjhy.mot.gov.cn)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八、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江水上交通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3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7-82767198
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联 系 人***
电 话:027-88053512
传 真:027-88314279
邮 箱:25005302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