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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9
截止日期:2019.09.20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 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编号:JSFH-ZB-*******S *、项目名称: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 *.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 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JSFH-ZB-1909102S

2、项目名称: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内容禄口街道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土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3.3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4.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3月-2019年8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交纳办法: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43010155091002436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江宁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 9 月 20 日 14 时前汇入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迟于此规定时间,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做无效标处理。注:转(汇、存)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采购编号”或“项目简称”字样。 

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三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14:30。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组织磋商会议,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磋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三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磋商截止时间: 2019年9月20日下午14:30。

9、注意事项: 

9.1 现场报名、磋商文件获取:供应商必须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5:00前(过时不候)到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三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请务必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认真咨询,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缴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1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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