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9 |
---|---|
截止日期: | 2019.09.20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开荒保洁及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醇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YZC-*****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CYZC-20191042
2.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创造良好健康的工作环境,给外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干净舒适的办事条件,对整个大楼进行开荒保洁及室内空气治理。
3.采购项目预算:
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说明 |
开荒保洁 |
35.2万元 |
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内空气治理除甲醇 |
114.4万元 |
4.项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
5.项目内容: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开荒保洁及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醇服务,其中开荒保洁包含装修痕迹清理、地封面深度保洁、办公桌椅柜除尘除灰、玻璃窗户专业清洗等,室内空气治理除甲醇包含净化空气、抗菌防霉等。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声明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室内环境治理、空气净化服务、保洁服务,缺一不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四、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六、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17:00止,携带下述资料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138室)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七、磋商保证金
(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汇票、本票、银行网银、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京银行乐山路支行
帐 号:01550120210006624
(4)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各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磋商保证金若以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采购编号”或“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磋商保证金申请退回联系方式***
八、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9月20日9:1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138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三、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