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建小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施工总承包”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小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23-323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H-LB201907-225-001)
3、预算编号:12-19-3136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建小区健身步道改造工程,莘庄一村等10个小区的健身步道改造。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919000.00元(国库资金:3919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09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9-9 15:00至2019-9-17 1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9 月17日 每天9:00至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6楼606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9–20 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正弘公司606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6楼正弘公司60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签收回执单(加盖公章)(3)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4)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6)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108 |
邮编: |
200032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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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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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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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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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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