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淮海路(三水大道~人民路段)道路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3212841908300201
招标人名称
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规模
姜堰城区淮海路(三水大道~人民路段)道路改造工程,该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全长780米道路红线宽40m,改造内容为拆除路面、路基、管道等工程、苗木移栽、埋设雨、污水管道,填筑路基,浇筑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改造及新建,栏杆的采购安装、路灯、红绿灯、标线、等交通设施(交通工程须与姜堰区交警大队对接)
建设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淮海路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9月9日 17: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9月17日 17: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3212841908300201-BD-001
3880.00
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道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为 2018-2019 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Ⅱ组及以上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2.1 当投标人仅为设计单位时,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道桥路政(道路、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上没有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 2.2 当投标人仅为施工单位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 2.3 当投标人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联合投标时,设计单位负责人须具备上述 2.1 条款的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具备上述 2.2 条款的要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江苏省外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7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附件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姜堰区三水大道188号
姜堰区锦都国际花园25号楼201室
电话
15298520960
18652725818
传真
0523-8683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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