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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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30 |
地 区: | 太仓市 |
内 容: | **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的数字综合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沙溪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编号:JSZF-CG-SX******* 三、项目名称:数字综合指挥中心二期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本次各 |
关键词: | 政府 |
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的数字综合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编号:JSZF-CG-SX2019010
三、项目名称:数字综合指挥中心二期项目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85万元
本次各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乙级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及以上。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
六、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9月16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七、参加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测绘资质证书(需提供原件复核);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安排:
1、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09 月30 日13:30~14:00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9 月30 日14:00
3、开标时间:2019年09 月30 日14:0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常胜北路16号3楼)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晨露,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方联系人:马文涛 ,联系电话***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
2、交纳方式:以有效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在开标现场原价提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不予确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换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退换至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交 纳 账 户: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12904076410707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太仓支行
3、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交业主)
十二、纸本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十三、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十四、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须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总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或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公司帐户(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512904076410707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仓支行)。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江苏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