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9 |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一、项目情况 *.采购需求:自助设备防护舱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成交供应商数量:选择*家成交供应商,入围供货期为*年。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处于责令 |
一、项目情况
1.采购需求:自助设备防护舱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成交供应商数量:选择2家成交供应商,入围供货期为3年。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谢绝负责人***
3、具有自助设备防护舱的本地化供货资格及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型式检验)。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服务能力,拥有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和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五年内,在行业内或农行系统中无违规记录,无违法或与农行涉诉事件。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技术及服务标准
序号 |
货物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计价 单位 |
增值税率(%) |
综合单价(税前) |
综合单价(税后) |
备注 |
||
1 |
防护舱
|
室内 |
单体 |
60×40 mm |
台 |
13 |
8495.57 |
9600 |
整体构成 |
2 |
室内 |
两联体 |
2×60×40 mm |
套 |
13 |
16106.19 |
18200 |
每加1舱减1000元 |
|
3 |
室外 |
单体 |
60×40 mm |
台 |
13 |
9911.5 |
11200 |
整体构成 |
|
4 |
室外 |
两联体 |
2×60×40 mm |
套 |
13 |
18938.05 |
21400 |
每加1舱减1000元 |
(一)技术要求
1.符合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一级LOGD标识和门牌标准制作工艺标准》、《中国农业银行2019版转型网点形象建设标准》要求。
2.符合国家GA/T1337-2016《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性要求》。
3.防护舱体和舱门框架(含凹槽)采用钢板烤漆等优质钢材一次拉伸成型,舱体框架宽和厚度应≥60×60mm, 舱门框架宽和厚度应≥60×40 mm,框架之间连接采用焊接方式,确保舱体整体牢固。框架凹槽中嵌入夹胶玻璃并安装牢固,嵌入深度≥15 mm,并灌胶固定,夹胶玻璃每单片厚度应≥5mm。舱门应使用铰链与门框连接,由内向外开启,并安装自动闭门装置(具体参数以总行2019版为准)。
4.防护舱锁具。应具有自动锁闭、舱内手动锁闭和手动开锁、应急开启等功能,宜实现远程开闭锁控制;锁具应具有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兼容性强使用功能;舱体隐蔽处应安装紧急开锁装置,当有人员进入舱内锁毕舱门后,一般情况下从舱外无法打开舱门;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帮助开启时,应能启用应急开锁装置及时打开舱门等。
5.防护舱应安装语音提示装置,当人员进出防护舱时,告知注意事项和防范要求。
6.安装防护舱后,不应影响原有视频监控装置的监控功能和IP呼叫、报警功能。
7.防护舱高度应≥2000mm,舱底可留有100mm-200mm的空隙。自助银行内安装的防护舱不应封顶,以保持舱内空气流通。沿街穿墙式自助机具安装的防护舱如需封顶的,应有通风措施。
8.防护舱框架应与地面和墙体牢固固定。
9.集成管理软件支持“尾随进入、打斗、挟持、遮挡脸面、破坏”等紧急情况的报警显示与智能分析主机的无缝对接及升级功能。
10.其他功能参数(适应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控制器的停用、启用
(2)可分别支持人体红外(1.1米腰档对射)、检测舱内是否有人
(3)参数:开闭锁持续时间1-10秒;业务容许办理的时间2-30分钟;超时播放语音提前0-120秒;④超时播放语音间隔0-120秒;⑤舱内有人逗留时间0-255分钟;⑥舱内无人间隔时间0-120秒
(4)外接输入:内门出按钒;门磁输入;红外输入;④报警输入;⑤锁舌状态输入;⑥备用输人(用于客户特殊要求输入);
(5)控制输出:锁具输出;中控灯输出;广告灯输出;④报警输出;⑤图像联动输出;⑥灵性锁锁死输出
(6)主动上传事件:闩开关事件;广告灯箱状态变化事件;照明灯状态变化事件;④保护舱使用状态变化事件;⑤保护舱停用/启用事件
(7)具有灯箱广告灯模式:时控:可设置一段时间使灯箱保持常亮;光控:可外接光感模块当外界光照强度较低时直接启动灯箔照明,光线充足时自动灭掉;时控+光控:在时间段内灯箱保持常亮;时间段外,根据外界光照控制灯箱;④停用:使灯箱不工作。
(8)语音提示内容:普通语音:防电信诈骗和其他警方提示内容;语音合成模块:可以在控制软件上修改语音内容(用户可以根据不同要求,设定语音内容)
(9)软件功能:管理保护舱的停、启用;系统参数设置:消息容量、是否自动切换到新消息窗口;可查询不同时间段的消息记录包括系统消息记录、命令消息记录、保护舱消息;④保护舱状态显示:门状态、照明灯、灯箱、使用状态、保护舱状态(是否正常)、保护舱时间;⑤保护舱的一些相关信息可在软件主界而显示;⑥可远程控制多台设备,可按区域将设备分组,分项管理,也可以更改保护舱名称方便辨认管理
(10)支持安全脱机工作,不需连接电脑也能正常工作
(11)支持时控、灯光、风扇输出控制;
(12)支持电磁锁或者电控锁开关控制;
(13)支持远程锁死功能(配合专用锁);
(14)支持无人门常开和无人门常锁两种舱体模式;
(15)支持语音喊话功能;
(16)支持扬声器内置;
(17)支持3G通信;
(18)支持1路RS-485口,支持透明通道功能,在控制台模式下可用于LED屏显控制;
(19)支持级联功能,减少单位自助行内的IP占用量;
(20)支持1个10/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21)支持10路常开或常闭探测信号输入,包括4路防区;
(22)支持2路报警输出,输出时间可控,并支持报警联动输出;
(23)支持1路本地4~20mA模拟量接入;
(24)支持1个远程管理用户,3条远程数据通道,1条数据上传监控中心;
(25)支持7条语音信息的存储;
(26)支持语音上传和下载,并支持语音批量上传;
(27)支持1路DC12V警号输出;
(28)支持SADP协议;
(29)支持本地串口和远程网络升级,并支持批量远程升级;
(30)支持客户端校时;
(31)支持NTP校时;
(32)支持客户端远程登录和重启;
(33)支持日志记录和远程搜索。
(34)可远程控制开启和锁闭舱门。
(35)控制器电源输入具有过流、过压、反压保护,防止意外接线错误损坏控制器。
(36)开放式设计,兼容性强,系统可与市场上各种品牌的门锁配套使用。
(37)可根据客户要求免费升级集成系统软件(硬件无需改动的情况下)。
(二)品质保证
1.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原厂商原装设备。该设备采用原厂包装,设备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设备的品牌、原厂商及产地,提供设备原厂商提供的设备装箱清单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如是进口设备,供应商在交货时提供中国与出口国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或出口国法律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后的原产地证明),同时在进口设备详细装箱单及原产地证明书中加注设备序列号。进口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
2.供应商提供设备和服务须满足《设备及服务清单》及《工作说明书》,保证采购人在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期内,均能够满足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3.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具有正确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4.供应商保证其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主体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包装、运输与保险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设备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供应商应承担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费,确保按期按质交货。供应商应承担因运输、搬运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失。
3.供应商负责为设备和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供应商(及/或原厂商)人员办理必要的保险并支付相关保险费,该保险的期限至设备安装完成正常使用时为止。在协议履行期间,供应商对其派出的人员(及/或原厂商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供应商(及/或原厂商)人员在协议履行中发生事故的,供应商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具有合格的用工主体资格,应与派出的项目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履行相关职责。甲乙双方不构成劳务派遣关系。
(四)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交货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交货清单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详细交货地址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如采购人有延迟供货要求,则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按照采购人最新出具的供货计划安排供货)。采购人将提供安装环境并给予工作上的配合。
2.设备运抵交货地,采购人及时进行验收,设备验收范围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设备包装、外观质量、配件、设备装箱清单、原产地证书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方面内容。设备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设备在交付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设备稳定运行3个月后,双方签署《稳定运行3个月验收报告》。采购人考核评价部门填制《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打分表》(稳定运行3个月阶段),并形成《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报告》,作为考核评价供应商履约及付款的依据。
在验收过程中,因交付设备的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或者设备外观变形或损坏,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在7日内补齐、更换或退货,确保所交付的设备符合协议约定。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或终止订单及本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
4.验收完毕,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档,提供所购设备的安装指南、用户手册等。
5.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视为交付,但不视为采购人须据此付款。在交付前及交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关于设备、安装调试等产品或服务的损失和风险由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承担。
(五)设备保修
1.保修期限: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协议项下设备(包括随机附带的系统软件等)3年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日期自双方签署的《到货验收报告》中确定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部件、模块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保修期将按停运天数(按24小时计算,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相应延长。
2.具体保修内容见《工作说明书》
(1)服务内容
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对因设备本身、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原因造成的各种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因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原因造成使用效果不佳,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在7天内提供不低于所提供设备档次的整体新设备进行替换,直至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保修期内,若供应商(及/或原厂商)需将有故障的设备或部件运至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指定的维修中心,供应商(及/或原厂商)负责将设备运至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指定地点及运回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承诺提供不超过 2 次的同城范围内免费搬移技术支持服务。
④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供应商(及/或原厂商)的财产(涉及采购人保密信息的除外),更换上去的配件则属于采购人的财产。
(2)售后服务内容
电话支持: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含远程故障的诊断),及技术热线和在线支持。
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技术联系人: 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技术电话:***
定期巡访:保修期内,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定期(每..个月)对采购人所购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维护保养、咨询、升级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在采购人重大活动之前,如采购人有需要,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应免费到采购人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升级支持: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备系统软件维护,设备系统软件版本升级、微码升级、补丁程序及技术支持等服务,保证设备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且不影响采购人其它运行环境。
④用户档案: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应为采购人建立档案,并由维护工程师更新、完善数据记录。在每一次故障排除之后,供应商(及/或原厂商)都应做详细地记载,对每一次故障均应做出详细故障原因分析报告,并以此为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资料和数据,及时给出适当的建议,使采购人通过档案可以有效地进行系统分析、追踪处理,安排预防维护计划。
⑤技术交流:供应商(及/或原厂商)应针对设备使用情况与采购人进行现场技术交流,以提高采购人操作和维护水平。
⑥培训:供应商(及/或原厂商)按照采购人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操作培训和理论培训,以保证采购人人员能独立、正确地使用和管理本协议下的设备。
3.服务考核:免费保修期满,采购人考核评价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填制《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打分表》(维保阶段)(见附件8),并形成《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报告》,作为考核供应商履约情况及付款的依据。
4.供应商应每年对协议项目进行总体巡检服务不少于4次,以巡检单为准并交于甲方。供应商对其提供的安防工程情况应采用电脑化管理,免费建立安防集成工程使用(设备、费用等统计)、维护档案,保证采购人能及时了解和需要每一个工程的使用情况。
5.供应商负责防护舱设备设施现场维护维修完毕后,须经项目行安全保卫干部或营业网点负责人***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liuyongyuenb@abchina.com进行报名:
(1)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须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文档电子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其他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材料不可过大,可进行拆分发送。不接受网页链接形式的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17:00止。
3.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4.我行将对供应商报名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未报名或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投标。
5.我行将发送相关文件至供应商报名中所填邮箱,如有其它相关事项也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请及时查收。
五、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3. 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全部要求方可进行报名。
4、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银行集团采购商城平台供应商系统成功注册的方可进行投标。从未注册的供应商按附件二的说明要求注册并与宁波分行联系(电话0574-87363571)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