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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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名称: ***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 **法院工会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三、项目编号: RGCGJH-****-**-**** 四、预算金额:(元) ******.** |
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
如皋法院工会节日慰问物资采购
三、项目编号:
RGCGJH-2019-09-0376
四、预算金额:(元)
234000.00
五、采购方式:
询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或在如皋市区内有不少于六家分店
七、采购需求:
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会发放月饼、食用油、大米等中秋节慰问物资。商品必须质优价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方便提货,请供货人制作成提货券。提货券的使用时间不少于3个月。提供券到门店按零售价采购(享受超市正常促销活动) 开标时须携带资格审查文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④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或在如皋市区内有不少于六家分店证明材料。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确认。 开标时须携带报价文件: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 本次报价为让利报价,请投标人报让利后总价,实际结算价为284*800+17*400=234000,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如皋法院行政楼九楼会议室
九、评审时间和方法:
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询价
十、保证金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开标时现场缴纳,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履约后无息退还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0513-68765957
十二、其他事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中标人完成提货券制作,并交付采购人,出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手续完备后,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