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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315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响水县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9
截止日期:2019.09.19
地 区:响水县
内 容: ****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KVA正式用电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315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20191300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315KVA正式用电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北临灌江路,西临香江路。

1.2工程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315KVA正式用电工程。主要范围为10KV兴太线(杆号待定)至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环网柜-配电房。新安装户外环网柜3台,315KVA箱变1台,电缆等。所有管道和土方开挖、回填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 190.49万元。

1.3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送电。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业绩要求:无

2.6信誉要求:

2.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2.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7其他要求:

2.7.1项目负责人***

2.7.1.1项目负责人***

2.7.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2.7.1.3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

2.7.1.4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

2.7.2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19年03月-2019年08月或者2019年04月-2019年0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

2.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9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10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负责通过审查、验收。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工程付款:

1、本项目付款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70%(扣除暂列金),经政府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期限终止且无质量问题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无息)。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3、计划开标时间:2019年09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目苏建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33号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号

联系人***

电 话:15962019385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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