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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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3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开发区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地点:**开发区消防站。 二.采购内容:*.*吨水罐消防车*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关键词: | 消防车 |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长兴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开发区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地点:长兴开发区消防站。
二.采购内容:3.5吨水罐消防车1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车辆须满足GB7956-1998的检验标准,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2、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产品,满足国V排放要求,可在采购人本地(长兴县)上车牌;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销售商须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销售商需提供)
3、谈判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车辆须满足GB7956-1998的检验标准,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列企业及产品,满足国V排放要求,可在采购人本地(长兴县)上车牌;(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谈判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4)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3日(工作日)每天8:30至16:30,过期恕不受理;
(5)报名地点:长兴县明珠路金荣大厦2005室;
(6)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为300元/套;
五. 采购人:浙江长兴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明珠路金荣大厦200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