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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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德清县 |
内 容: | ************受**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无人驾驶接驳巴士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无人驾驶接驳巴士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莫高采【****】第**号 *.项目内 |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无人驾驶接驳巴士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无人驾驶接驳巴士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莫高采【2019】第27号
4.项目内容:
A.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B.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在高新区资源交易(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栏中的本项目公告中的附件自主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链接:ttp://www.dqztb.gov.cn/)。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答复疑问等时间,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费每套500元,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交予招标代理单位并开取收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首次参加投标活动者在下载招标资料前按《湖州莫干山高新区保证金操作手册》要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相关单位及时办理保证金注册等相关手续。)
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
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磋商响应方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19年9月13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
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9月17日,9:30前(北京时间);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9:30止(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9年9月17日,9:30正(北京时间);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7楼开标室(高新集团);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保证金账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2时00分
3.交付形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4.开户银行:建行德清支行营业部
5.账号:33050164732700000233
6.收款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注: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且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提交单位与报名单位必须主体一致,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系统中与本项目关联。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7757269597,联系人***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2、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3、备案管理部门: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九、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十、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