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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武汉市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6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6
截止日期:2019.09.26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  **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 项目编号:XM-****-****-A****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正文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武汉市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武汉市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

项目编号:XM-2019-1703-A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年;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周期根据军改政策确定,服务费用支付周期与合同周期保持一致。

2、项目概况:充分利用现基站站址资源,通过市场化模式新建350M无线基站,构建350M无线专网网络,实现低成本快速化部署,使无线网络建设取得最佳效益。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3)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获得具备上述经营许可证书企业的授权。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警某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武汉市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M-2019-1703-A0051/ZB0109-1909-ZCFW0905

二、项目名称:武警某部武汉市内集群基站站址租用及优化调整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年;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周期根据军改政策确定,服务费用支付周期与合同周期保持一致。

2、项目概况:充分利用现基站站址资源,通过市场化模式新建350M无线基站,构建350M无线专网网络,实现低成本快速化部署,使无线网络建设取得最佳效益。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获得具备上述经营许可证书企业的授权。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

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警某部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216号

联 系 人***

联系号码:18162830968,027-5072138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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