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省道交委巡查,电子警察、信号灯、标志标线、区间测速等建设招标公告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省道交委巡查,电子警察、信号灯、标志标线、区间测速等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CG20190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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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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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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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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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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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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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交委巡查,电子警察、信号灯、标志标线、区间测速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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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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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82,85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台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 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 载(见附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3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
八、质疑与投诉
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于2019年9月19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提交问题,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将于 2019 年9月24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答疑问题。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3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台安县台盘路9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