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DDYLYCGGS2019090522 |
---|---|
加入日期: | 2019.09.05 |
截止日期: | 2019.09.13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采购公示名称: 关于解决***三角镇经典名雅园覆盖的协议书****续签 采购公示编号: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 终止: 否 采购公示正文 关于解决***三角镇经 |
采购公示正文 | |||||||
关于解决中山市三角镇经典名雅园覆盖的协议书2019续签 甲 方: 中山市至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站点名称: 中山市三角镇经典名雅园 站点地址:*** 为改善 中山市三角镇经典名雅园小区(以下简称该物业)中国电信移动通信题盛室信号 覆盖、并提供高速无线数据接入等电信服务,方便楼字各业户的需求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需要在该物业内建设中国电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达成以协议: 第一条: 场地和用途: 1.1甲方同意提供 中山市三角镇经典名雅园(18幢电梯井、做下车库共830户)(场地所处该物业的部位)的场地供乙方安装移动通信室内覆盖设备。 第二条: 使用期限及费用 2.1 期限: 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共 3 年。从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的起始日,即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 2.2 相关费用: 管理费共人民币 3000 (大写: 叁任元整/年,含税)。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收取人民币 1.2 元度(含线损),除管理费及电费外,甲方不收取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2.3费用支付方式: (1)首次结算日为从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的起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甲对应相关付款人出具有效管理费发票。 (2) 电费按每季度结算一次,电费结算时,以电表实际用电量结算,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如乙方未付电费及管理费,甲方有权停电并拆除覆盖线路及设备。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收取管理费。 3.1.2 保证对提供使用的场地具有合法处分权,由于权属问题产生的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并保证乙方能够无阻碍地使用相关场地。 3.1.3 在本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并提供220V电源。 3.1.4 为乙方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提供施工与进出方便,对因乙方施工造成物业的损害,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 3.1.5 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引入光缆和电话线路,乙方保证微波传输设备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1.6 甲方发现乙方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3.1.8 如甲方不再具有对该物业的管理权限,则甲方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 3.1.9 如乙方未付电费及管理费,甲方有权停电并拆除覆盖线路及设备。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按时交纳有关费用,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则。 3.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约定的场地,如甲方逾期10个工作日未能提供全部或部分场地的,或合同期间要求收回场地或因其他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则乙方有权解除合。 3.2.3 乙方建设的资产均属于乙方所有,但甲方有使用权:合同期内及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迁移该资产;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撤回、迁移属于乙方的资产,但不得对该物业造成损害,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 乙方出资从甲方配电房铺设电源动力专线至相关设备,并可安装独立电表。 3.2.5乙方为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需要,可要求甲方予以及时配合并提供相应设施,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变更和续约 4.1 甲方在本协议的第二条所述期限内拟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场地,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2 本协议的第二条所述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或承租权。 4.3 因第三人提出异议或遇政府拆迁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场地无法按要求施工或使用甲方应积极协调,同时乙方有权根据协调结果决定是否解除协议关系;在此情况下,甲方应退回乙方预缴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其他 5.1 甲方信息:经办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13790708139 办公电话:899299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账号:44322501040012294 ,通信地址:***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