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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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东财采计【****】****号文要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子陵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 |
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荆门市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东财采计【2019】1300号文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MZFCGJX-2019-154;
3、服务内容:子陵铺镇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4、项目预算:90万元/年
5、服务期: 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失信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
6、提供对接车辆行驶证、中型钩臂式垃圾清运车行驶证、小型钩臂式垃圾清运车行驶证。
7、本项目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至2019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603室);
3、供应商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环卫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对接车辆行驶证、中型钩臂式垃圾清运车行驶证、小型钩臂式垃圾清运车行驶证)证明、近3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社保查询账号及密码)和近3个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现场踏勘确认书,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复印件字迹不清晰、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携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报名。磋商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6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期限为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