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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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人力**大厦污水总管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力**大厦污水总管修复工程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人力**大厦污水总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力资源大厦污水总管修复工程 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人力资源大厦污水总管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13.4372万元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道路开挖修复、污水管道铺设、绿化移植及养护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施工信用评价等级的,其施工信用评价等级必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保税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 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 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www.nbbsqztb.com/)”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bbsqztb.com/)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 额:人民币0.26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分公司。
5.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
5.3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证明资料复印件 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提交给招标人。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09 月 19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年 09 月 19 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 http://baosui.bidding.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建设管理局:0574-89286607
2.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检监察组: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