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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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招标业主: | 集美大学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互华-公开招标-HHX-****-***-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HHX-****-***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银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HHX-2019-039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院装修改造项目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本项目项目投资额约 7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贰级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提供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
*** | 即日起至 2019 年 09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线下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整,图纸另计。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南路23号1302单元)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此项目委托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集美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