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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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2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镇上庄至赤洋Y***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镇上庄至赤洋Y***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镇上庄村。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公里,路面宽*.*米,路面采用**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cm厚级配碎石 |
关键词: | 公路 路面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路 |
永泰县同安镇上庄至赤洋Y076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同安镇上庄至赤洋Y076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永泰县同安镇上庄村。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1.306公里,路面宽6.5米,路面采用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垫层,工程内容包含拆除工程、路面工程及安全玫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四、规模(发包价):1691051元人民币(K值=8%)(大写:壹佰陆拾玖万壹仟壹佰伍拾壹元整)。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的合格标准。
八、企业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永泰县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要求: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造师安全考核证(B证)并配齐八大员;
十、报名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9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十一、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4楼)
十二、报名方式: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登记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文件、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报名费100元,未尽事宜参照樟政办[2019]2号文件执行。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9时00分截止(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报名费发票原件参加开标,逾期作废标处理)。
十四、开标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五、合同类型:固定单价 。
十六、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按合同价10%,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十七、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唐主任:18850788236。
十八、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王工:13805029997。
建设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时间:2019年9月4日
附件2:
*********有 限 公 司(函头)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事项: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竞选 (工程名称) 的承包单位的所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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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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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报价)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承诺文件。
3.如中选本项目承包单位,我方承诺:
(1)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2)按合同约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5)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6)我方所递交的所有资料,保证真实、完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7)在该项目整个建设中,如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我方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处理;
(8)如有违反《永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项目简易招标暂行办法》(樟政办﹝2019﹞2号)规定的任何行为,我方愿意接受被录入本县动态监管黑名单,一年内不得进入永泰县参加简易投标活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单位名称:
本人 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工程名称) 中选后,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确保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不能按本承诺书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建设单位作出的以下处理:
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