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峰县棚户区改造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鹤发改审批[2017]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三次开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第三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现诚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峰县棚户区改造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5175.46㎡,建筑占地面积4985.71㎡,总建筑面积189575.66㎡,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5892.76㎡,包括住宅面积143621.24㎡,商业面积1805.86㎡,配套设施面积465.66㎡(其中物业用房404.94㎡,消防控制室60.72㎡);不计容建筑面积43682.90㎡,包括社区用房323.46㎡,架空车库15814.62㎡,地下车库27544.82㎡。容积率为4.15,建筑密度为14.17%。项目建成后,满足1128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居民入住需求,并建设停车位930个,其中地上90个,架空停车位300个,地下停车位540个,绿地面积为13563.66㎡,绿地率为38.56%。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场地、绿地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预算: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2.2招标范围:鹤峰县棚户区改造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质量专项检测机构招标;
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国家、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检测范围和频次的100%检测工作量。
2.3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3、检测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满足所投的标段资质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3.4、专项检测投标人须有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并通过计量认证。投标人提供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7、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9、落实《关于向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传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恩施州公资管函[2017]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签署《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并上传审核,审核成功后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的信用承诺公示的信息,并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并带至开标现场在身份核验环节提交。
3.10、投标人须提供自行解决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办公场所及相应设备的承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交纳:
5.1 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供应商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2 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标标段投标保证金如下:
第二标段质量专项检测机构:
大写: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的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第二标段专项检测机构投标保证金子账户信息;
账 号:42050172670800000073-000684 ;
行 号:1055 4186 7084
款项用途: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县分中心交易网(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ggzy.enshi.gov.cn/ggzy/)下载资格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峰县分中心交易(http://hf.eszggzy.cn/hf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作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9日9:00分, 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信息网(鹤峰县)、鹤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分公司办事处福星城二期14栋101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