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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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四都中学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省***四都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省***四都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中学 广场 |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等,预算审核价¥11701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发包价为:¥103628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9日到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南路2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16日10: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6.4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0:00时;
7.2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报名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四都中学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正宏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