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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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月*日 *.招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年度全省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水农[****]*号)文件中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现对***农村水利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库(****年*月~****年**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农村 |
2019年9月3日
1.招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水农[2019]1号)文件中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现对泰兴市农村水利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库(2019年9月~2021年12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9年9月~2021年12月由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组织实施的各项农村水利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左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组织实施的各项农村水利项目提供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服务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
2.3付款方式:所编制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单项农村水利项目的工程开工后30天内,按应支付的咨询报酬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投标人资格,且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
3.3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泰州市华诚大厦A座15楼150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企业所在地缴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中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现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所有投标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泰兴市济川街道贻芳路17号(泰兴市水务局)
联系人***
电 话:0523-80962093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3775687298
邮 箱:1171830300@qq.com
6、备注
本次招标拟选取三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组建泰兴市农村水利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库,在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组织实施的各项农村水利项目提供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具体单项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单项项目实施批文下达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库入库单位抽签确定。
7.评 分 标 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一 |
商务部分 |
70 |
|
(一)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最高限价B: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标准的85%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费率)算数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5%,20%,25%,30%,35%;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计算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平均值。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
(二) |
投标人业绩 |
20 |
|
1 |
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 |
20 |
1.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业绩得4分,最多得20分。 2. 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有一项单项3000万>投资额≧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20分。 业绩中单项投资额以咨询合同(原件备查)为准。如咨询合同中未注明单项工程投资额的,除合同外另需提供该项目的立项批复的复印件或由该咨询合同业主出具的载明单项投资总额的证明原件。如同一项目中既包含河道整治工程又包含水工建筑物工程,该项目只能算一个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仅计算为一个业绩。 |
(三) |
项目部人员素质 |
20 |
|
1 |
项目负责人*** |
*** | (1)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担任过单项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负责人*** (2)近5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有一项单项3000万>投资额≧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累计最多得8分 业绩中单项投资额以咨询合同(原件备查)为准。如咨询合同中未注明单项工程投资额的,除合同外另需提供该项目的立项批复的复印件或由该咨询合同业主出具的载明单项投资总额的证明原件。如同一项目中既包含河道整治工程又包含水工建筑物工程,该项目只能算一个业绩。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仅计算为一个业绩。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 |
*** | 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本项累计最多得2分 人员的职称和资格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 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保等同于总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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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
*** | (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人员的职称和资格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时应提供项目组成员在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保等同于总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 |
*** | 技术部分 |
30 |
|
(一)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
30 |
|
1 |
造价咨询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控制体系 |
2 |
具备造价咨询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控制体系的 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2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 |
6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全面得6分,较为全面得5~4分,一般得3~2分,差的得1~0分。 |
3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6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得6分,较为全面得5~4分,一般得3~2分,差的得1~0分。 |
4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6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6分,较为合理得5~4分, 一般得3~2分,差的得1~0分。 |
5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难点及应对方案 |
5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难点及应对方案 全面得5分,较为全面得4分,一般得3分,差的得2~0分。 |
6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复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
5 |
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复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全面得5分,较为全面得4分,一般得3分,差的得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