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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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9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发 包 公 告 编号: *********N******** 发包人名称 ***千垛镇孙张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地点 千垛镇 项目名称 ***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项目地点 千垛镇黄五村 招标标段数 *个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项目资 |
关键词: | 道路 沥青 路 |
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发 包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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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321281110N19090005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孙张村村民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黄五村 | ||||
招标标段数 | 2个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项目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 最高限价 (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 / | 96.999379 | 79.539 | 2019.09.20 | 2019.12.19 | |
2 | 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工程 | / | 70.314069 | 57.65 | 2019.09.20 | 2019.12.19 | |
报名、购买发包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09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地点 |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1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09月04日至2019年09月09日 | ||||||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竞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 |||||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 | *** | ||||||
其它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4、本次施工招标共有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为预选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得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定标均按照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工程顺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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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化市千垛镇孙张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
资格预审文件 | |||||||
一、资格预审须知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孙张村村民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黄五村沥青路面、二组驳岸及道路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黄五村 | ||||
发包方式 | 公开 | 发包标段数 | 2个 | 标段内容 | 沥青路面、驳岸及道路工程 | ||
一、项目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发包工程相适应);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资质核验书》);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并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除第9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报名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每标段300元)。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五、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不予退还,已缴纳竞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人应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发包人保证金专户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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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 |||||||
三、工程款支付: | |||||||
工程进度款采用五三二原则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两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 |||||||
四、竞标保证金 | |||||||
(1)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2)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19年09月10日24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西郊支行,账号:3212810241010000111878。 (3)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5)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19年9月11日17时前到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换取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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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