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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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3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中医医院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手术室净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我院的手术室净化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手术室净化设备,项目预算 |
关键词: | 手术室 医院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长宁县中医医院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手术室净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我院的手术室净化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手术室净化设备,项目预算293,310.23元。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理由:我院于2015年对手术室净化设备进行采购,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诊疗任务增加,现有部分设备(手术室净化设备、单开脚感应自动气密门、衬铅板手推双开门、彩钢板手推单开门、彩钢板手推双开门)已经老化,暂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求和净化标准,为保证诊疗的安全性和正常工作开展的需求,现拟对长宁县中医医院手术室净化设备项目进行采购。为保证产品的兼容性,有效性,安全性只能从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才能保证与原有设备相匹配连通使用,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可能出现不能与原有设备匹配情况,若不能匹配连通使用,可能导致整套系统重新采购,致使耗资巨大,可能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手术室净化不达标导致,从而增加诊疗的风险,经专家组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为节约财政资金、减小诊疗的风险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成都康宇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
采购单位:长宁县中医医院 2019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