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焦粉项目招标销售标书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对焦粉进行招标销售,诚邀具有此供货能力的商家前来投标。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招标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焦粉(固定碳在80-85℅,含硫2-3℅的焦炭筛下物)。
2、数量:约300吨,具体数量以锑冶炼厂实际库存量为准。
3、结算标准:以供方计量、水份检测、化验结果等作为结算依据;水份保留8℅,超出部分扣减重量。
4、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税率13%
5、其他事项:供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装车由招标方负责。
二、提货地点、提货时间:
1.提货地点: 锡矿山闪星锑业锑冶炼厂仓库。
2. 提货时间: 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提完。
三、付款方式:
1.中标方预付货款到供方帐户后提货。
四、招标方式和方法
1.本次竞标以“锡矿山闪星锑业阳光购销电子平台”网上报价方式投标。
2.以最高价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3.按供方要求提货。
五、投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形成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格式见附件1),《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
3.开标时间: 2019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4.开标地点: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二楼会议室。
六、附则
1.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缴纳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未按要求要开标前提供保证金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帐号: 191 301 020 902 214 5173,开户行:湖南省冷水江市工行。未中标客户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财务部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签订合同之后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毕后经经营部出具履约完成的证明,公司招标办下达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由公司财务部不计息返还给中标方。
3、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三个工作日内签定买卖合同,视为弃标,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投标保证金全额扣除。
4、中标单位未在有效期内(9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的提货工作,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
5、中标单位在厂区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方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列入买方供方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
5)根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由财务部收取中标单位本次中标总额的0.2 %服务费。
6)本标书解释权属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7)联系方式***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0738-8997788 传真:***
手机:13487991626 E-mail:50588771@qq.com
经营部联系人:王新民 电话:***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9-3
报价网址:http://www.minmetalsec.com/home/member/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