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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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8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洪溪桥桥面系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瓯(延)字【****】***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溪桥桥面系改造工程 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芹镇洪溪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村自筹,招标人为******西芹镇洪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闽瓯(延)字【2019】0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延平区洪溪桥桥面系改造工程 已由 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洪溪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洪溪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洪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控制价为¥357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洪溪桥为1孔跨径23米的梁桥,桥台为重力型式桥台,桥全长36米,改造后桥面为1.25米人行道+4.5米行车道+1.25米人行道。设计荷载:汽车-10级、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57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雨天顺延)。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3.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上午 0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止,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由中标候选人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1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9月18日上午11时00分截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88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取标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村部及政府公告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洪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杨 工 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