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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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2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单位的 **科技职业学院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库门户重构与素材**优化应用推广项目 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编号:**科技职业学院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库门 |
关键词: | 教学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单位的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重构与素材资源优化应用推广项目 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编号: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重构与素材资源优化应用推广项目(JSHR(2019)CG-NJ014)。
2、项目采购磋商概况:
本项目总体要求:精细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门户以专业教学资源建设为核心,集网络课程建设及展示、教学资源管理、教师备课、网上教学、学生学习、教学评价、数据管理中心于一体的站群应用门户,详细见第二章要求。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三);
(9)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10)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参加磋商人员最新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是通过任何挂靠方式获得资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中标人在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被发现违反此规定,应向采购人支付一倍以上的中标合同价作为失信违约金)。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4、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报名登记,联系人:包工/智工 电话:***
(2)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9月3日(包含当日)起共5个工作日内,每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
(3)报名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中和大厦A座1203室
联系人:包工/智工 电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并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格式自拟),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中和大厦A座1203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包工 电话:***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
磋商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中和大厦A座1203室
7、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包工 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3)采购人技术负责人:蒋老师 电话:***
(4)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包工 电话:***
(5)采购人联系地址***
(6)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8、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有效期不低于20日。
外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需注明磋商单位名称、标号),按规定时间随同磋商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1)到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177 2100 0000 0341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阳光广场支行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