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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院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圆融广场东北侧原建设银行)房屋二次招租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银行招标 广场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3
截止日期:2019.09.23
招标业主: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为了使学校现有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用,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出租**工院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圆融广场东北侧原建设银行)房屋,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出租房屋情况简介: 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房屋使用面积近****平方米。该房屋属于标准用房,房屋状况尚可,投标方可查看现场情
关键词: 银行 广场
 
招标公告正文

 

为了使学校现有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用,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出租江苏工院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圆融广场东北侧原建设银行)房屋,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拟出租房屋情况简介:

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房屋使用面积近1000平方米。该房屋属于标准用房,房屋状况尚可,投标方可查看现场情况。该房产属于事业单位用房,未办理产权证,房屋详情以现场察看为准。本房屋招标底价为180万元/年,履约保证金为40万元。

2、出租要求:

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与和谐,投标方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色情、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将无条件取消投标方经营资格,并由投标方承担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3年。

4、付款方式:学校每年收取租金,租金为投标方的投标报价,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水电费用由学校按实代收。

二、投标要求:

1、投标方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方必须有成熟的经营管理设想;投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并承担工作人员用工手续、相关费用、责任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以往学校房屋承租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者投标,或者前述单位和个人以其他名义投标的;若有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租赁合同。请投标方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料与报价文件,请将投标资料与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包装外应分别注明“江苏工院经营服务用房投标资料”(并写清楚所投经营服务用房的地点、投标方姓名及联系电话)、“江苏工院经营服务用房商务文件”(并写清楚所投经营服务用房的地点、投标方姓名及联系电话***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但是如果与招标文件的条件存在任何不一致的,除非招标方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否则与招标文件相悖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资料主要内容:

(1)资格条件: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规定的资质材料、证明;

(2)竞标思路:经营服务的理念、经营项目方案、管理措施等;

(3)承诺:包括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承诺、服从合同约定条款承诺、校园安全承诺等;

(4)资质业绩;

(5)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文件:

报价书(见附件一)

4、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编制;

(2)报价低于招标底价者;

(3)投标文件不全者;

(4)投标文件涂改和增删;

(5)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的。

四、有关说明:

1、中标方在门面房及门头的装修装饰前,须将装修装饰方案报招标方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中标方在没有征得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门面房结构,若不听劝阻,招标方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3、没有征得我校的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我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我校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视情况要求给予我校一定的经济赔偿,我校保留追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中标方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我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中标方必须于开业前办理好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并将复印件送学校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备案,若逾期未办好,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将由下一个候选单位接标。

5、投标方中标后在经营期间造成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责任,我校将视情节轻重提出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6、为了规范经营秩序,确保门面整洁,中标方的营业活动必须在门面房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门面房室内外卫生实行“三包”,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路改造须经招标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在招标方委派的电工指导下进行,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招标方将责成中标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7、此次招标的经营服务用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规划调整、整改、拆除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需要拆除或另有他用的,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如在租赁期内因学校规划调整需拆除或因人才培养工作急需用房学校改变房屋用途,学校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方后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学校按照第一年合同期内不高于300元/㎡、第二年合同期内不高于200元/ ㎡、第三年合同期内不高于100元/㎡对装潢、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性补偿。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补偿。

8、每一位投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9、中标方消耗的水电费按实结算,每季度抄收一次,按南通市营业用水电费标准收取。

10、中标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一切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标书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向我校国资处提出,学校将统一公开回答各投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方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方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1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14、招标方对未中标方均不作任何解释。

15、招标书请到我校招标网下载:

网址(default.php?mod=article&fid=17

 

五、投标及租金缴纳:

1、投标书请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8:30~10:30送达我校国资处(招投标办公室崇謇楼810室),逾期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地点:国资处(招投标办公室崇謇楼810室)

联系电话***

现场察看接待时间:

2019年9月6日上午08:30~10:30

联系电话***

投标方投送标书时,需提供资料费200元(投标材料初审合格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若投标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必须开具银行汇票;若投标方为自然人,则必须出具银行进账单(日期必须为送达标书日前一天),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方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送标书时银行汇票原件或银行进帐单交学校财务处审核,(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资格审查的待查文件,请配合!)。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保证金手续,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中标者,开标公示结束后凭原始收据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中标方需补齐差额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凭原始凭证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我校银行账号:1111822109000052120;

开户行:工行城南支行;

户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投标保证金票据备注栏中请写江苏工院经营服务用房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方中标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交清一年全部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为投标方中标价、履约保证金为肆拾万元整),否则视为弃权。

 

六、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七、房屋租赁合同: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模板(见附件三)

 

八、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 

                                                  2019年9月3日

 

 

附件一:

报价书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已认真研究了江苏工院致用楼南楼一楼与二楼西侧房屋出租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该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一套

2、所投经营性用房地点:                            

3、经营项目:                                    

4、报价为: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8、 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若中标,即为签订合同时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评分标准

一、商务分(70分)

商务分=(投标报价/投标最高报价)*70

 

得分

投标人

 

 

 

报价

 

 

 

得分

 

 

 

二、技术分(30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方资质

8

法人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经营项目

6

经营项目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

 

 

 

管理措施

4

规章制度、人员配备齐备且各种预案合理。

 

 

 

服务理念、经营方式

2

具有成熟的服务理念和经营方式,且与学校性质、地理位置契合度高。

 

 

 

服务和服从管理承诺

4

做出书面承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业绩及诚信经营

6

以往的经营业绩及诚信记录。

 

 

 

合计

 

 

 

三、总分

总分=商务分+技术分

 

总分

投标人

 

 

 

得分

 

 

 

 

专家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三方:

土地使用证号:

 

甲方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承租方,并确定乙方为承租方,双方就下列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座落

用途

房屋

总层数

所在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第二条  租金:月租金      年租金      ,租金总额(大写)       。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         (月/季)结算,由乙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的租金按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   给甲方,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待甲方验房并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将钥匙交还甲方,甲方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不得转租租赁房屋。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用途符合甲方公开招租有关要求。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双方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对上述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维修。

2、房屋交接后房屋内外由乙方实际使用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服务于乙方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的维修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自行装修部分的维修。

4、乙方在使用期内造成房屋及其附着物受损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损坏的,或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乙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3、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指能源、通讯和物业等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4、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或使用性质的;

5、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维修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条 有关装修设施、设备的约定:

1、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2、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乙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备设施。

3、双方合同到期或解除,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否则其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进行处分。甲方需要恢复原状的而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至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及设施、设备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租赁期内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

4、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所付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5、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特别告知:

1、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并报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必要时需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必须在终止之日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经催告后有权进行处置。如逾期不予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直至将房屋实际交还为止。

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维修工作;如经鉴定房屋为危房或甲方不能在短时期内修复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上述房屋,停止使用期间不再收取租金,甲方也不承担其他费用。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或拒绝修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修复后,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租赁期限顺应延长。如经鉴定为危房且不能修复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据实结算。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乙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承租房屋进行经营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6、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有物业管理的,应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有关拆迁事项的特殊约定:

1、如遇拆迁,且拆迁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

2、乙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但乙方有权依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享受其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

3、当甲方与动迁部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该房屋的处分权即转移至动迁部门,乙方可根据拆迁时的本市拆迁规定与动迁部门具体协商相关补偿,乙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交付给动迁部门,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为双方便于联系工作、方便配合,乙方告知甲方的通讯地址为                   ,乙方若需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仍按原地址向乙方寄送相关文件,不论是否送达或者退还均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江苏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租赁双方、产权交易机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各一份。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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