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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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1 |
招标业主: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年**公司物资仓储运营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采购条件 采购人“*************供电公司”委托“**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年**公司物资仓储运营服务项目提交密封 |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2019年连江公司物资仓储运营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
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一: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 09 月 03 日至2019年 09 月 05 日17:30前在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在线购买标书,售卖网址:http://z.esgcc.com.cn。(购买请先查看专区左下角---操作指南),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售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负责解答应答人在国网商城在线招投标专区注册、报名和购买标书过程中的问题。
3.2报名方式二:电子邮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 09 月 03 日至2019年 09 月 05 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 | FZFW2019GJT080501 |
2019年连江公司物资仓储运营服务 |
XX公司 |
张三 |
3.3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蔡女士、方女士:18750105616(上午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招标网(网址:http:///)与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网址:http://z.esgcc.com.cn/)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蔡女士、方女士
电 话:18750105616
传 真:/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3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FZFW2019GJT080501 |
2019年连江公司物资仓储运营服务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仓储服务类的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能够提供 6 %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单位负责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11)项目负责人*** (12)服务商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接过2个单项合同不少于 20 万元,或累计40万元的仓储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