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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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招标代理: | 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办(彭购****B*********、彭购****B*********)的批复,***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现就该***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器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招标编号:J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19B000237837、彭购2019B000242354)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彭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现就该彭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器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CS2019-JJ-J022-1
2. 项目名称:彭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器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彭购2019B000237837、 彭购2019B00024235
|
彭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器采购项目 |
18.4万元 |
4套 |
详见谈判 文件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5.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6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至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泽县锦绣山南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单 位:彭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0220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九江市浔阳区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15907920000 0792-8188183
电 子 函 件:5232885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