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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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应急广播系统施工、网络接入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单位)、项目名称 *.采购人(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广播系统施工、网络接入项目 二、拟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含项目的预算金额):***.**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海安市应急广播系统施工、网络接入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单位)、项目名称
1.采购人(单位):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采购项目名称:海安市应急广播系统施工、网络接入项目
二、拟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含项目的预算金额):449.82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法{2018}226号)要求:
(1)全市应急广播传输分发覆盖网络建设,以全市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由有线数字电视、调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响等多种类型的节目传送站点、传输干线、发射台站等组成,形成面向全市城乡的全面信号覆盖网络。
(2)全市应急广播传输分发覆盖网络在应急广播各级平台的统一调度下,采取多种形式的信号覆盖方式,可以达到通道备份、补充覆盖和覆盖资源最优利用的目的。根据文件要求,市平台设在市广播电视台,区镇级平台设在各区镇广电站,村平台设在各村广播室。
(3)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建设。应急广播接收终端主要分为公共接收终端和个人接收终端。个人接收终端主要部署在居民家中,以有线电视接收终端为主,如室内电视机或机顶盒内置喇叭等,具备在通电情况下可以远程激活、紧急播出的功能。
2、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思源在“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本地区广播电视台,网络公司在现有播出传输平台等基础上,构件调度灵活、精准覆盖、终端可控的应急广播体系,全力以赴落实建设任务”。
3、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是我市具备广播、电视营业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并且具备“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和“现有播出传输平台”的广播电视企业。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从政策方面,依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部署2017年全省县级应急广播建设任务的通知》(苏新广技【2017】25号)文件要求,应急广播项目要“依托现有广电资源和设施”。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8号)文件,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必须依托广播电视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贯通的全省应急广播系统。
(2)从安全方面,应急广播的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必须全部采用国际统一的加密对接和传输体系,同时实现和省广播电视局已建成的应急广播省级平台的加密对接和联动发布,目前海安市只有在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符合相关要求。
(3)从经济方面,只有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符合无线调频发射和有线网络传输的要求,可以免重复建设,大大节约系统建设资金。
(4)从技术方面,无线方式必须依托广电现有的FM-RDS方式和DTMB方式传输,有线方式必须依托现有的数字电DVB-C网络传输,目前在海安市只有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具备合法传输资质。
(5)从维护方面,应急广播要平战结合,关键在于平时维护。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具有覆盖城乡的维护队伍,有完善的维护机制和丰富的广播维护经验,能保障应急广播村村响、长期响。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海安市农村应急广播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分公司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专业人员:
阙圣贵 海安市审计局 工程师、高级技师
孙 翔 海安市财政局 工程师
唐 凯 海安市公安局 副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及媒体:
公示期限:2019年09月03日至2019年09月10日止。
公示媒体: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单位):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 财政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