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9.03招标公告 > 上海市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3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3
招标代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受***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施招****-****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然 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消防局机关报告厅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施招2019-1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上海市消防局机关大楼5楼,本次工程改造范围包括为新装大屏固定支架、修复新装大屏位置处的背景墙面、更换舞台、更换地毯、更换窗帘、舞台处吊顶拆除并重新布置、修复舞台背景墙处的漏水问题、修复座椅拆除后损坏的基础部分以及其他现场需要另行修复的部分。修复施工的原则为恢复报告厅原来的整体效果为主,局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做翻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供应商已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已成为会员供应商的网页截图(注:本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将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其他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业绩要求:无;(6)其他要求:无;(7)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7:00 至 2019年09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至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7:00 至 2019年09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3)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