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尖创新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主楼等3项)项目精装修分包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精尖创新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主楼等3项)项目已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以教发司[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地点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高精尖创新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主楼等3项)项目精装修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高精尖创新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主楼等3项)项目精装修分包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31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575(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三环东路15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高精尖创新中心(高精尖创新中心主楼等3项)项目精装修分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精尖创新中心项目首层大堂、各层电梯厅、各层休息厅及交流区、各层公共卫生间、地下一层200人讨论室及其前厅、地下一层运动区、地下一层贵宾休息室、地下一二层过厅等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并负责对本分包工程所有的施工图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 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投标确认,并保存确认投标成功回执。
6.2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请于2019 年09月0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0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09月16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网站(http://xxq.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无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19 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