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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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信建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 ***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信发改社会字【****】**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 |
关键词: | 公园 体育 设计 |
招 标 公 告
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信建招字【2019】第34号
1.招标条件
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信发改社会字【2019】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信丰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恒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 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内。
2.3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投资规模约1595.29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投资规模:项目范围包括各功能馆室外立面装修约31400平方米,主题场馆亮化工程(含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综合馆照明等)、院内绿化提升及LED显示屏等项目。
2.5工作内容: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信丰县橙乡体育公园绿化、亮化、外立面维修工程(EPC)总承包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同时完成相关配合、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3)施工部分:完成第(1)条设计部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为合格;
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除具备3.2条资质外,投标人资质证书上还需注明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未注明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并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在开标现场需提供查询密码以供查询),并附设计负责人***
3.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需按照赣市建字【2019】87号文内容及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及注册设计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丰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
3.9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07973G.com)上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 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将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丰县教育体育局(章)
法定代表人:刘安彦(章)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37663282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曾跃(章)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二环西路(奥林匹克)房号16-2-401
联 系 人***
电 话:18870734029
监督部门: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章)
受理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