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泽镇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投标单位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核发,类别及专业包括:工程渣土和拆房垃圾运输3.5本项目不能转包、不能分包;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泽镇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27-266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9-z937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业主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0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9-03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0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红章)的彩色扫描件;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上投标单位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核发,类别及专业包括:工程渣土和拆房垃圾运输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03 16:30:00至2019-09-10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2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368弄祥龙小区商3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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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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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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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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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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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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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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