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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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5 |
地 区: | 迁安市 |
内 容: | --> ***平青大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EPC模式)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青大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 |
关键词: | 照明 工程招标 路 |
迁安市平青大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EPC模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平青大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1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青大路(县界至燕山收费站段)安装路灯320基,安装高杆灯20基,双侧非对称布置,单灯臂设置,配套配电箱和变压器各7台等设施。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3至2019-09-0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25 09:30,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64400 |
邮编: | 0644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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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迁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051246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