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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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委、军分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市委、军分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市委、军分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三明市市委、军分区后山滑坡处;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市委、军分区后山滑坡治理工程包括急流槽、斜仰排水管、护面墙、锚杆支护、消力池、排水沟、截水沟、土工格式植草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6. 工期要求:6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4.1. 技术负责人***
3.4.2. 施工员:2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3. 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4.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 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建[2018]11号、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7.4. 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3.7.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投标人视为无条件承诺中标后拟派出的施工主要现场管理人员每天到场,应无条件接受监管单位三明市梅列区自然资源局的监管和抽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三和四。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劲松路7号三真大厦11层)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9月16日9时3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6.4.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三明市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
帐号:3500164249005000803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进行签到的序号作为投标人代表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列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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