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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二期工程设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学校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2
截止日期:2019.09.09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条件 ******第二实验学校的编号为E*******************的******第二实验学校二期工程设计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二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措,出资比例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东
关键词: 学校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的编号为E3509020902800119001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二期工程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区发改投【2019】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二期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金漳路2号

2.3.工程建设规模: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7197.92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6262.2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039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391.79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内部装修设计、基坑持护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内容:教学辅助用房、食堂综合楼、风雨操场、挡墙、地下室及道路与绿化工程等校区公共配套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7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9日 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宁德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按《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筑〔2019〕8号)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9月9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39202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0905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

电话:0593-2255855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3809570596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4312756345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3127563454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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