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9-ZC-3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JLXD-2019-ZC-304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6.计划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8.采购预算:49万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16 :00时 (午间休息及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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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