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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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3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JB-****-**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伊犁州纤维检验所HVI棉花大容量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伊犁州纤维检验所采购两台HVI仪器设备/ 四、 投标供应商资 |
关键词: | 检测仪 犁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JB-2019-1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伊犁州纤维检验所HVI棉花大容量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 | 2 | 3000000 | 伊犁州纤维检验所 | 采购两台HVI仪器设备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纪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生产商授权销售的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书;
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也允许符合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7、投标人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拥有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和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02 至 2019-09-06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 300 元/本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须携带:(1)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2019年2月-7月纳税证明及2018年审计报告;(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纪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除特殊注明外)报名时须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4.5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23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 2019-09-23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伊犁州纤维检验所HVI棉花大容量快速检测仪采购项目 | 4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 6505 0165 6057 0000 1184 |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 /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伊犁州纤维检验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