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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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6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浦西村村部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西村村部配套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西村村部配套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华安县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丰山镇浦西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98482元(含暂列金9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170059.7元(含暂列金9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8]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9月 3 日至2019年 9 月 7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栋1006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华安县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兰分社
账号:9081111030010000000180
备注: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通知书后,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签订完施工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 月16 日 09 时 30 分前,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开标地点: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an.gov.cn/)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丰山镇浦西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805962658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2989260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