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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项目竞争性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学生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商贸职业学院 学生请销假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CCLXCG*********** 日期:****年*月*日
关键词: 学生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学生请销假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CCLXCG20190902007
 
 
 
 
 
 
 
 
 
 
 
 
 
日期:2019年9月2日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学生请销假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零星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生请销假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开发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ZCCLXCG20190902007
三、项目控制价:3.0万元(低于控制价为有效标)
四、谈判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谈判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9月10日8:30至:9:30,未按时递交谈判文件的,视为放弃。
2、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学院西大门南侧)办公室。
3、谈判时间:2019年9月10日9:40 。
4、谈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建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谈判联系人***
肖老师0513-85679264(资产管理处)
联系邮箱: jssyzcglc@jsbc.edu.cn
五、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电话:***
(一)技术要求
1、系统要求采用B/S模式,java语言开发,可分布式部署。
2、系统要求支持mysql、oracle等主流数据库。
3、软件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
4、移动门户集成要求。要求将面向师生服务的移动应用整体或单个集成到学校移动门户。技术上要求采用HTML5方式开发。
5、消息推送。要求系统具备消息实时提醒功能,支持短信和微信实时消息提醒。支持和学校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对接。
6、数据交换。实现与学校公共数据库的数据同步,不限于学校组织机构、教工、学生、业务等数据。提供业务数据集成接口,开放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字典描述。
7、浏览器兼容要求。系统应支持IE9及以上、Chrome、FireFox、Safari等主流浏览器,在软件产品生命周期内,厂家应及时对程序进行升级以确保系统对主流浏览器的支持。
8、网络信息安全要求。对于系统采用开发框架或技术的漏洞、上级机构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发现的问题,厂家应积极响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如不能按期整改应出具临时性的替代方案,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用户数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用户数均为并发用户数,至少可满足同时在线并发500个用户要求。
(二)功能需求
实现学生在学院的微信公众服务号中进行请假和销假,班主任和学院相关人员在企业微信中进行审核,管理后台对请销假记录进行查询和统计。
1、支持同步学校学工系统数据,包括组织机构、宿舍、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班主任所在班级信息、学生入住信息等等。
2、支持对同步的数据进行查询和查看。
3、学生使用前必须进行身份信息验证,支持手机号验证,管理后台可以维护验证信息。
4、学生请假时需根据学生身份判断是否要填写住校情况,住校要细化到每天的白天和晚上。
5、系统支持向学生、教职工进行相应的消息推送。
6、系统可灵活控制请假和销假的各种选项,例如:请假时间段不可重复使用、请假必须提前申请、销假时可延长实际结束时间等。
7、系统可以根据请假天数控制请假审核的流程走向,并能实时更改走向规则。
8、支持审核时进行批量操作。
9、要求支持系统用户权限灵活设置;根据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设置可查询及操作的相应数据。
10、信息统计查询。支持按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学院、宿舍楼、请假时间、天数等字段进行请假和销假记录的筛选查询、记录查看、数据导出和分类汇总;支持将查询条件保存为查询方案,可对查询方案进行自动查询并推送结果。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谈判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二)谈判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承诺声明函(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项目服务承诺函;
4、请按资质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需提供项目设计方案。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供应商承担。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入围办法
竞谈时由谈判小组进行审查,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九、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在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带银联卡到学院资产管理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采购方拒绝接受谈判文件。
2、谈判成功后,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后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有效帐户。
3、谈判成功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如谈判不成功,谈判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
十、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谈判时,不按本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谈判采购。
2、谈判小组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谈判文件响应学院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
谈判小组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小组对各单位的资质、信誉、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注重供应质量。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合同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若成交人弃标,则以报价次最低者成交,依此类推。成交价对应各供应商报价。弃标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4、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
谈判结束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对谈判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十二、发出成交通知:
  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后,采购部门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陆份(采购单位伍份、供应商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系统试运行一学期进行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并同时将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至采购单位账户,采购单位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10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三)、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上线运行。如不能按期完成,每超过1日,中标单位应支付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若招标方提出软件瑕疵修改和二次开发要求,交货时间从招标方要求提出之日起计算,完成时间为15日。、
2、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护与版本升级服务,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问题处理。
3、系统维护响应时间要求为4小时,8小时未解决问题,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因系统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4、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方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达到能熟练地操作与使用系统。
5、项目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分包给他人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
2.若出现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数量较少,不能产生充分竞争的情况,本次
谈判予以终止。
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竞谈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不符合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
5.竞谈报价低于采购方设定的竞谈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竞谈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谈判小组认定“以偏离市场价竞标”,且竞谈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6.竞谈人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一律无效。
 
附件1:
(一)、供应商承诺声明函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我公司经认真对照竞谈文件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并已全面理解资质要求的真正涵义,相关证明材料完全符合竞谈条件,自愿参与                    项目(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标段号)的报名。
1、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竞谈材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2、我公司承诺报名前3年内没有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被事后发现的,我公司同意被取消报名、竞谈、成交等资格。
我方愿意按照竞谈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竞谈内容及价格以竞谈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同意放弃对竞谈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
    3.我方将按竞谈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竞谈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竞谈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竞谈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选择的竞谈方法;
 
承诺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联系地址***
联系手机: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二)、廉政承诺书
一、为了保证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学院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一)不向采购组织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和他人串通,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成交。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供应质量
二、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学院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1.参加采购的成交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4.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商贸职业学院集中采购活动;
5.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单位(盖章):
 
附件2:商务报价清单(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固定价格报价方式、不能出现在资格审查材料和技术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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