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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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9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中国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年冬季劳动护肤品套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年冬季劳动护肤品套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冬季劳动护肤品套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9﹞145号)
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冬季劳动护肤品套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1 |
润肤霜 |
80克/支 |
支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交货 |
产品送至各单位每个车间班组 |
2 |
防裂霜 |
50克/支 |
支 |
1 |
3.1投标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生产的产品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合格或者投标人具有2018年(含)之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3个铁路集团公司的供货业绩(提供集团公司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本次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3.3.2投标产品具有2018年(含)以来市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验报告。
3.3.3投标人不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或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情况。
3.3.4在招标时提供2套投标样品,作为交货验收依据。
3.3.5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8楼(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
4.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告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3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件:hljlwpc@163.com
开户单位: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7919 1202 8000 066
财务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95306网铁路物资采购与招商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媒介上发布。
2019年9月2日
附表1:
投标申请表
致: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在研究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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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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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投标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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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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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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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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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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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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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送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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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书款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单位盖章: 时间:
我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