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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宣传视频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0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02
截止日期:2019.09.09
地 区:福州市
内 容:  根据工作需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宣传视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宣传视频摄制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拾万元(¥*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宣传视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宣传视频摄制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拾万 元(¥1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展示“全福游、有全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十九大以来全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成果,体现“十三五”文化旅游建设规划及其发展方向,文化旅游投融资政策、重大招商项目、保障措施等。

 

  (二)项目要求:

 

采购项目明细表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响应人须对正偏离和负偏离注明)

 

  序号

 

  类别

 

  内容

 

1

 

★服务目标

 

  围绕“全福游、有全福”“清新福建”,展示“全福游、有全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十九大以来全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成果,体现“十三五”文化旅游建设规划及其发展方向,文化旅游投融资政策、重大招商项目、保障措施等。

 

2

 

制作要求

 

1.拍摄制作高清实景视频(1080P)。用高清DVD光盘及3.0高速优盘提供叁套成品;并提供使用3.0高速移动硬盘备份完整影、音素材资料一套。

 

2.制作前须提供创意脚本报省文旅厅审定后开始摄制。

 

3

 

版本要求

 

该专题片要求适配11月2日上午“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暨重大项目推介专场活动现场播放。按照会场P3屏实际尺寸(另行提供)剪辑制作成1个版本,片长10分钟。

 

4

 

版权要求

 

    专题片著作权、使用权归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投标人为宣传片拍摄制作而引用、收集社会上的文件、软件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同意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节点安排调整工作进度,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采购人认可为止;创意脚本确定并签订协议后,应当于一周内启动拍摄工作;制作成品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直至采购人认可为止。

 

6

 

专题片解说稿及创意脚本的撰写、拍摄制作方案策划、拍摄、采访、摄制编辑、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包装音效、字幕制作、特技特效制作、调色、生成成片等创作工作以及出差费用、发票税金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7

 

中标人应尊重采购人的拍摄主旨,不得偏离采购人认可的创意方向,不得做出不利于采购人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8

 

中标人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对可能涉及采购人的行业机密和工作隐私应予以保密,不得外泄。有关保密协议(若有)另行签订。

 

9

 

中标人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须接受采购人质量监督。

 

10

 

中标人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自行负责所需器材物料的安装安全和保管工作以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因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时间要求: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转账方式,项目验收合格,提交视频成品并开具合法正式发票交付采购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10万元。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设计、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20分,价格部分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在前。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70分,

 

项目

 

分值

 

方法描述

 

A1

 

27

 

比选公告采购项目明细表中序号1为带★条款,不允许偏离,若偏离,其报价无效。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比选公告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2、3、4、5、6、7、8、9、10要求的每项得3分,否则得0分。

 

A2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拍摄制作方案是否突出“全福游、有全福”全省文化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招商宣传视频特点,在0-3之间打分。

 

A3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脚本是否详细,完整,在1-5之间打分。

 

A4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脚本创意是否新颖,在0-4之间打分。

 

A5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脚本创作是否契合“全福游、有全福”文化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招商推介主题“文旅融合、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在1-5之间打分。

 

A6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脚本具有的艺术性和文化内涵,在0-3之间打分。

 

A7

 

5

 

针对本项目的制作,投标人在拍摄、后期制作手段、画面剪辑、特效处理、后期合成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在0-5之间打分。

 

A8

 

5

 

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流程的完整、合理可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打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A9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拍摄、制作、后期等投入设备的规格、功能、数量等情况,在0-2之间打分。须提供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清单及技术指标说明,否则不得分。

 

A10

 

5

 

根据投标人具有的素材阐述情况(相关素材准备是否充分、是否投入自有高质量素材等方面),在1-5之间打分。

 

A11

 

2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采取的保障措施,在0-2之间打分。

 

A12

 

2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优劣情况,在0-2之间打分。

 

A13

 

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创作团队、技术人员相关情况,在0-2之间打分。

 

       2.商务部分 满分20分          

 

项目

 

分值

 

方法描述

 

B1

 

3

 

  根据投标人以往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议并打分: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其以往拍摄制作的宣传片,广告片,纪录片或专题片,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片子的要求:片长不得超过3分钟(原成片超过3分钟的投标人可自行剪辑),须U盘单独密封保存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B2

 

3

 

根据投标人以往参与制作的宣传片,广告片,专题片或纪录片的业绩情况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B3

 

3

 

  为了项目实施、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供应商必须熟悉本地环境,投标人在福建省内设有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供相应机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或服务网点协议书、服务机构状况、所在具体地点、联系电话***

 

***

3

 

根据投标人就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提供的售后服务(包含后续剪辑、改版、配音等)具体方案,在0-3之间打分。

 

B5

 

3

 

根据投标人就本项目借助各类平台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包含推广渠道、推广力度及具体实施方案,在0-3之间打分。

 

B6

 

2

 

投标人或其拍摄制作的作品有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质量测评机构颁发的奖项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获奖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B7

 

3

 

根据响应人近三年完成的文化、旅游类类项目的用户评价满意度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为良好及以上的用户评价得1分,满分3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括其他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19年9月9日10: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处(地址:***

 

  (一)比选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择时召开比选会议。

 

  (二)比选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25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7楼会议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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