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镇南港大道污水干管连接工程(浔头、田头段)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或财政补助。根据融政综【****】***号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江阴镇南港大道污水干管连接工程(浔头、田头段)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9】3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或财政补助。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376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修建一条污水管道长约1787米,管径D300-D400。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价暂按人民币376万元计,下浮系数K=12%,发包价约331万元,最终预算价以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为准。预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现行的相关定额等文件进行计价; 材料预算价格参照福清市2019年7月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福州市2019年6月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2019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5.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 2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 一 年; 管槽开挖4天内完成,每天完成不少于500米;垫层施工2天内完成;管道及预制井施工5天内完成,管道施工每天不少于400米,预制井每天完成安装不少于15座。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
甲方按上述2.7条款约定的每天完成工作量对乙方进行考核,未按上述约定完成工程量的,甲方有权按天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违约金超过10%的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延误工期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10. 其它:
2.10.1 因恶劣天气或征迁原因导致现场无法施工,经甲方确认,可相应顺延工期,具体以甲方认定为准。
2.10.2若乙方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甲方给予工程结算总造价1.5%的赶工补贴。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19年9月3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0591-85611324,联系人***
监督单位: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0591-85611324,联系人***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 85239101)
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