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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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招标代理: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项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采购编号: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采购编号:YCC[2019]0471
2、采购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服务地点: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框架协议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内(入围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如代理机构违反协议内容,随时清除入围名库)。
7、计划金额:0元
8、验收方式和标准: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入围代理机构数量: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选取8家代理机构承担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12、★本项目招标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1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1、磋商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3. 磋商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磋商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9月4日17:30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材料。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上传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前。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专用电子秘钥进行网上递交,并在规定时间进行解密。
电子签到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8:30- 9:00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9:20
3、 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响应无效。
4.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
磋商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黎明路70号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陆凌峰 联 系 人***
电 话:***
附:竞争性磋商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28日